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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假日旅游各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0-1-29 15:25:00 点击: 今日评论:
各市旅游局:
  2010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春节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假日办〔2010〕1号)、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和“好客山东贺年会”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促进旅游消费、营造节日氛围具有积极的作用。各市旅游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深入分析研究今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的新特点、新动向,主动把握居民出游和旅游活动的新变化,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预见性,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努力为广大游客提供最优、最好的旅游环境和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团圆的春节假期。
  二、安全第一,消除隐患
  各级旅游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通知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以及有关安全工作通知精神,紧密结合“好客山东贺年会”特点,针对冬季雨雪冰冻、大雾天气较多、节庆活动密集、人员流动大而集中等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一是认真做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当前冬季雨雪冰冻、大雾天气较多等特点,督促旅行社企业认真落实租使用车船的规定,严禁旅行社企业租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严防发生旅游安全交通事故。二是保障旅游活动安全。春节前后,全省各地各种节庆活动繁多,各市旅游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监管,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各市旅游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好灾害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准备。四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检查活动。做好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及星级饭店等相关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各旅游接待环节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三、丰富市场,满足需求
  各地要深入挖掘春节传统文化内涵,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促进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满足大众旅游消费需求。要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组织推出民俗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休闲生活。要积极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进社区”、“旅游节庆乐万家”等惠民服务,让假日旅游惠及广大旅游消费者。要加强对农村春节传统文化活动的引导,丰富农民假日休闲生活,形成城乡互动的旅游休闲格局。要引导媒体开展春节传统节日特色宣传,营造浓厚的假日旅游市场氛围。要广泛深入开展“好客山东贺年会”大型节庆活动,整合节庆资源、活跃旅游市场、培育消费热点,做火做旺淡季旅游市场。要创新活动、创新产品,努力打造“贺年宴、贺年礼、贺年乐、贺年游”四大产品。要根据假日活动多、聚会多、购物多的市场需求,组织旅游企业推出优惠产品,吸引到山东举办会议和活动。要充分发挥鲁菜的品牌效应,着力培育以鲁菜为主体的“贺年宴”品牌,并努力打造一批鲁菜特色餐馆。各景区要出台特别优惠政策,举办各类吸引游客的创新活动,与旅行社联手掀起假日旅游的高峰。春节到十五期间,在掀起各类民间民俗活动高潮的同时,各市选择有代表性的活动,由省旅游局统一对外营销推介。要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的程序,分门别类评选2010“贺年会”各类活动产品之最记录。通过不懈努力,将“贺年会”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大型文化旅游主题节庆品牌。
  四、加强管理,净化环境
  各级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的管理,努力营造和谐有序、文明祥和的旅游环境。要加强旅游联合执法和市场监管,严查假冒伪劣、恶性竞争、虚假广告、强迫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要广泛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提高旅游接待单位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水平,精心打造“好客山东”旅游服务形象。要高度重视旅游投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端口前移,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要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
  五、及早动手,狠抓落实
  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及早启动工作机制,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要认真分析预测本地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的趋势,按照扩大内需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旅游消费引导。要完善假日旅游市场监测网络,多渠道发布动态信息,合理引导游客流向。要健全完善假日旅游工作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地区间的协同配合,提高驾驭假日旅游工作全局的能力。2010年2月3日前,春节假日旅游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部就绪,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进行各类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各市旅游部门和列入全国、全省春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和旅游咨询电话。
  (四)各市旅游部门和列入全国、全省春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景区假日办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一并传真报省旅游局。
  (五)将本市假日旅游的市场预测情况、准备工作、有关工作建议等报送省旅游局。
  为确保黄金周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及时完成以下工作:
  (一)2月5日前,传真报送本市假日值班人员及电话,邮件报送本辖区内假日期间各类旅游节庆、促销活动情况,新开业的景区情况。 
  (二)2月13日至2月19日,每天16:00前传真上报本市当日旅游工作动态的简报,19日12:00前,传真上报本市黄金周旅游综合情况。 
  (三)督促列入全省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景区,在2月13日至2月19日期间,每日15:00前,网上填报景区当日接待、收入情况。 
  各市旅游局请于2月8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省假日办综合组。 
  省假日办综合组(省旅游局人事处) 
  电话:0531—82676330、6320、6336、6337
  传真:0531—82676335    邮箱:sd@sdta.gov.cn
  省假日办(假日期间总值班室) 
  电话:0531—82965858转6308或0531—82676308; 
  传真:0531—8296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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