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难二》上讲: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国之耻也,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胡其善!”因发仓赐贫穷,论囹圄出薄罪。外三日而民歌之曰:“公胡不复遗冠乎!”或曰:管仲雪桓公之耻于小人,而生桓公之耻于君子矣。
使桓公发仓囷而赐贫穷,讼囹圄而出薄罪,非义也,不可以雪耻;使之而义也,桓公宿义,须遗冠而后行之,则是桓公行义非为遗冠也?是虽雪遗冠之耻于小人,而亦遗义之耻于君子矣。且夫发囷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安可以雪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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